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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关切新生代农民工 要求放宽城市落户政策

  • 文章来源 : 新华社
  • 发布日期 : 2010-02-01
  • 阅读数 : 1769


  ■扩大内需支持农民建房■增加对农民良种补贴■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限价

  中央一号文件最大亮点资源大量向农村配置

  据新华社北京电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1月31日发布。这个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是其最大亮点。

  一号文件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等5个方面,着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文件强调,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800个产粮大县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等。

  文件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

  放宽农业人口落户中小城市政策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文件强调,必须不断深化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认识,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部分农民工可纳入城镇医保

  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

  文件写到,要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号文件提出,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文件提出,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

  800个产粮大县建高标准农田

  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文件称,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等,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一号文件提出,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

  建材下乡支持农民建房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也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

  文件称,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

  文件专门提出,要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文件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要扩大试点规模。农民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在村内搞公益设施建设,财政给予相当的补助,干就补,不干就不补。

  防范借宗教等干预农村事务

  文件提出,加强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确保选举平稳有序,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等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